为建立健全上海“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长宁区公共租赁房建设,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是2011年4月6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亲自揭牌成立的上海市首批6个区的7家公租房运营机构之一。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由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市、区政府按相关政策提供相应资金支持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等。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将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
公司在长宁区区政府的主导及区房管局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下,采取市场机制专业化运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管理、日常维修和租金收取等业务进行独立的企业化运营,以保本微利为目标,着重体现公共服务的功能。公司依照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要符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遵循“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致力于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等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