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租房申请人您好:
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资格申请的便利化,减轻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的次数。能让公租房申请人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足不出户进行公租房资格预审的申请,预审通过后请主申请人至威宁路462号提交书面《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复印件,校验申请材料原件。如此便可节省由于申请材料不齐申请人多次往返的奔波。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起正式启动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 www.shcngz.com(长宁公租房官网)点击“预审平台”键
注册账号:凭主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姓名进行注册(须实名制)
咨询电话:62331717转0
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